中美歐反壟斷罕見一致 全球協同前路漫漫│巨子點評
過去二十年,中國和美國都誕生了一批影響力巨大的企業。在互聯網領域,中國有「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美國有「FAAG」(臉書、亞馬遜、蘋果、谷歌)。
這些巨頭有一個共同點:作為平台的運營方,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同時還是投資人。這多重身份給平台帶來巨大價值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小的隱患,不只是「大而不能倒」,而更像是「上帝之手」。
今年的疫情使得全球經濟萎靡不振,受益於居家辦公和娛樂,全球的互聯網平台巨頭反而是如魚得水,這從今年持續暴漲的股價就可見一斑。相比諸多傳統行業的式微,互聯網巨頭強勁的擴張勢頭,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和監管機構的一塊心頭病。
事實上,互聯網巨頭的平台壟斷屬性,一直讓市場保持着普遍不安和高度警惕。所不同的是,在反壟斷領域,中國市場剛剛烽煙初起,而歐美市場已經鏖戰多年,並且還有越演越烈之勢。
中美歐處於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在文化與社會治理方式上也有諸多差異,但是用「看得見的手」來抑制互聯網巨頭的「上帝之手」,成了中美歐三大經濟體罕見的共識和行動。
歐美反壟斷劍指四大巨頭
「FAAG」是美國市場上四大最受歡迎和表現最佳的科技股的首字母縮寫,即社交網絡巨頭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在線零售巨頭亞馬遜(Amazon)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Google)。
在歐美反壟斷戰場上,「FAAG」四大巨頭就成為了2020年最主要的反壟斷目標。
10 月 20 日,美國司法部連同美國 11 個州的檢察長向谷歌發起反壟斷訴訟,美國司法部認為起訴谷歌是一個「里程碑」,並指控谷歌是「佔壟斷地位的互聯網守門人」,多年來一直採取措施阻止他人染指其主導地位,如簽訂排他性協議,禁止預裝任何競爭性搜索服務,指控其在搜索和搜索廣吿市場通過反競爭和排他性行為來非法維持壟斷地位。
稍早之前的10月6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也公布了一份長達449頁的重磅調查報吿,認定這四家公司的「壟斷事實」。這份報吿指出,四大巨頭利用其壟斷地位打壓競爭者、壓制行業創新,並建議美國國會對反壟斷法進行全面改革以適應互聯網時代的變化。
此外,歐盟也多次盯上四大巨頭,僅谷歌一家公司,歐盟近三年來對其開出的反壟斷處罰的金額已累計超過 90 億美元。
另外歐盟還指控了亞馬遜,稱其破壞公平競爭,涉嫌利用其規模、權力和「大數據」謀取對其平台第三方賣家的不正當競爭優勢。此外歐盟監管機構正在起草一份「黑名單」,計劃通過新規則抑制互聯網巨頭們的市場支配地位。
公開資料顯示,歐盟的反壟斷「黑名單」可能涉及近 20 家大型互聯網公司,臉書、谷歌等公司均有可能被列入其中。
反壟斷背後的民意基礎
屠龍的勇士最終卻成了惡龍。
放到反壟斷這件事情上,從創新公司成長為巨頭的互聯網平台,從「顛覆者」變成「壟斷者」,也恰恰就是如此。
比如谷歌,美歐同時對谷歌展開調查,背後正是其搜索霸主地位,很大程度上引起了「民憤」。
據路透社報道,不久前一個代表 165 家公司和行業組織的團體發表了聯名信,指控谷歌在其網絡搜索服務中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務,呼籲歐盟反壟斷執法者對谷歌採取更強硬的立場。
這也從側面看出,反壟斷問題不僅僅是政府機構的官方意志所推動,也得到了大量市場主體的支持。
全球經濟低迷,而互聯網平台作為數字化基礎設施又不可或缺,同時擁有「裁判員」和「運動員」兩種身份的谷歌,以及其他的巨頭,其實被反壟斷調查的背後,正是市場創新者與參與方的長期怨氣。
受反壟斷調查的互聯網巨頭們,也開始做出調整。尤其是全球最大上市公司蘋果,因為收入更偏重於硬件產品,服務收入比重相對較小,因此率先表態。
蘋果近期就宣布了一項新政策——即面向年收入不足 100 萬美元的小型企業或獨立開發者,蘋果官方應用商店App Store的佣金費率將從30%降至15%。
這被視為一向強硬的蘋果公司,對反壟斷機構做出的妥協姿態。
中國反壟斷風起雲湧
12月18日,在剛剛結束的中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定調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並強調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
這也向外界發出了加強互聯網平台反壟斷的清晰信號,中國反壟斷不再是「紙老虎」。
結合11月10日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12月14日對阿里巴巴、騰訊兩大巨頭的收購案處於頂格罰款等一系列的舉動,顯然這次反壟斷是意有所指。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中國《反壟斷法》出台已經有十二年,但是兩大反壟斷機構中國發改委和商務部,過去對於互聯網的併購事宜並不干預。
在2018年3月中國政府新一輪機構調整確定之後,原商務部的反壟斷職能轉移到新成立的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對於騰訊、阿里巨頭的頂格處罰,應該是首次直接以「反壟斷」為由來對互聯網平台併購進行行政干預。
從過去的「不干預」到現在的「事後干預」,再到未來可以預見的「事前申報」、「事中干預」,顯然,中國反壟斷的態度已經非常明顯。
值得一提的是,在《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發佈的同日,中國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召開了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中國 27 家主要互聯網平台企業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
隨後監管部門陸續公布了《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旨在全面規範線上經濟的發展。
除了國家層面的相關文件密集發佈,為了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的統籌協調,中國17個部委建立了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已於11 月19日發文表示同意。
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已經意識到很重要的兩點:首先,《反壟斷法》在中國互聯網領域一直形同虛設,通過燒錢開始惡性競爭、再用併購快速消滅競爭對手或化解威脅,已經成為巨頭跑馬圈地野蠻生長的慣用手法。
其次,互聯網平台天然的馬太效應,導致強者恒強、大者恒大的局面,單靠市場之手根本無法破局,因此必須堅定地舉起監管之手。
而且,跟「FAAG」四大巨頭在全球攻城略地不同,中國互聯網巨頭更多地具有「窩裏橫」的屬性,除了網絡遊戲等極少數領域,無論是騰訊的社交帝國,還是阿里巴巴的電商帝國,都高度依賴於中國市場,運營上則往往是「我的地盤我做主」,「二選一」、併購等手段也屢見不鮮。
顯然,為了維持中國互聯網的創新活力,提升全球競爭力,讓反壟斷從「紙老虎」變成「尚方寶劍」,可謂勢在必行。
全球協調機制仍需破題
雖然世界主要經濟體,目前在經濟發展上仍然存在貿易紛爭甚至相互脱節,但主要的互聯網大國,在各自反壟斷問題的步調上卻能夠同步:互聯網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反壟斷是保持經濟中的競爭機制、激勵創新的必要手段。
在對谷歌的訴訟中美國司法部曾高調錶示,沒有排除分拆谷歌的可能性。
這不禁讓人回憶起,22年前身為美國市值最高的微軟公司,就曾陷入美國司法部掀起的反壟斷漩渦之中,面臨過一分為二的拆分危機。儘管反壟斷也存在爭議,但事實也證明在壓住科技巨頭們擴張腳步之後的美國,確實迎來了產業的創新浪潮。
歐盟依據了自己的「歐盟競爭法」對亞馬遜展開調查,這是一部防止任何部門被少數大公司操控而制定的維護市場秩序的法律。這讓歐盟的反壟斷也具有特色,即從鼓勵市場競爭、保護數據隱私和歐洲產業這幾個角度出發,保護自己的本土的創新力量。
中國監管部門也表示:新出台的反壟斷指南是「為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引導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線上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被市場人士解讀為保護和鼓勵更多市場主體積極投身創新創業。
考慮到幾大互聯網巨頭還擁有的跨地域、跨國界的屬性,相比在併購領域的全球反壟斷審批機制,目前中國、美國、歐盟對於互聯網反壟斷調查,事實上還處於各管一段的階段。
比如歐盟看重隱私權保護,中國憂慮平台「二選一」,美國要打擊「不公平競爭」,各國監管部門看重的方向並不一致,但是平台提供的服務卻幾乎是一致的,而促進創新也是監管部門的共同目標。
在這一共同目標下,各國監管部門如何通過有效的全球協同機制,來打擊現有互聯網平台的不公平競爭,從而有效保護和促進創新,依然是一個挑戰巨大的課題。鑑於各國根本利益差異和市場主體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關係,這條探索道路還會很長。
但不管怎樣,全球反壟斷的同步,是時代呼喚一個規範、有序、創新、共贏的商業世界,也恰恰是互聯網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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