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產放大招:今年宅地供應暴增 影響多大?專家火速解讀
剛剛,深圳公佈了今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力度空前。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官方公眾號發佈通知,稱經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深圳市2021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於4月25日公佈實施。
深圳宅地供應持續大增
為落實「房住不炒、住有宜居」精神,緩解住房供給壓力,在去年居住用地供應高峯基礎上,通過新增供應和存量挖潛相結合,今年將持續發力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
數據顯示,2021年深圳計劃供應建設用地總量1130公頃,其中,居住用地363.3公頃,佔計劃供應總量的32.1%,較2020年、2019年居住用地計劃供應量分別提高了24%、142%,這中間,計劃供應商品房用地149.3公頃。
居住用地細分為三大類,商品房用地、公住房用地和租賃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方面,今年計劃供應149.3公頃,其中,新供應58.3公頃,舊改供應91公頃。
供應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頃,將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住宅用地「兩集中」公開出讓的工作要求集中分三批次供應。其中:第一批次6宗用地已於4月14日集中發佈掛牌公告;第二批次用地將於6月底或7月初公告;第三批次用地將於9月底或10月初公告。
公住房用地方面,今年計劃供應214公頃,其中,新供應74公頃,舊改供應19公頃。
此外,落實中央經濟會議「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傾斜」的要求,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從土地使用源頭確保租賃住房用地需求。計劃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不少於37公頃,佔居住用地比例超過10%。
分區域來看,寶安和光明是妥妥的供地大户。新供應商品房用地主要集中在寶安、光明、龍華和坪山;公住房用地主要集中在寶安、光明、龍崗、龍華。舊改釋放的商品房用地主要集中在寶安和龍崗,公住房用地則主要在寶安和光明。
2021年建設用地供應各類用地佔比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深圳各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均超額完成,五年共計劃供應建設用地6250公頃,年均計劃供應1250公頃;實際供應建設用地6682公頃,年均實際供應1336.4公頃。
保障重點項目推進
其他,產業用地171.4公頃,民生設施用地543公頃,商服用地52.3公頃。
民生用地應保盡保,加速補齊公共配套短板。對民生設施用地有需立保、應保盡保,全力保障教育、醫療、文化、交通等民生設施空間,精心打造民生幸福標杆,使得人民獲得感、幸福感進一步提升。
落實深圳自然博物館、深圳改革開放展覽館、國家博物館深圳館等十大文化設施用地。推動光明高中園、深圳市第十三高級中學、中國科學院深圳理工大學等學校落地。保障贛州至深圳鐵路廣東段(深圳段)、深圳至深汕合作區鐵路、深圳至惠州城際鐵路前海保稅區至坪地段項目等項目用地。
落實產業空間直供計劃,供應實施規模不設上限。精準把控產業和創新空間需求,科學統籌產業空間佈局,重點落實產業空間直供計劃和2020年全球招商大會項目,具體供應實施規模不設上限,做到只要是符合深圳產業方向和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需求的優質項目一定有地可落。
優化商服用地結構,保障總部用地需求。充分保障知識含量高、產業關聯度強、集聚帶動作用的總部用地需求,精準對接項目需求,強化建設用地儲備在2021年供應計劃實施過程中,引導各區建立轄區建設項目計劃儲備庫,打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形成「加快供應一批、重點儲備一批、提前謀劃一批」的建設用地供應推動機制,確保供應計劃落到實處。
在2021年供應計劃實施過程中,引導各區建立轄區建設項目計劃儲備庫,打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形成「加快供應一批、重點儲備一批、提前謀劃一批」的建設用地供應推動機制,確保供應計劃落到實處。
為服務國民經濟發展、保障重點項目推進,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該供應計劃印發實施前,已於年初提前部署土地供應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已供應建設用地223公頃,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的20%。下一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繼續圍繞市委市政府系列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建設用地供應的空間佈局和時序安排,確保按計劃完成全年供地任務,為深圳建設全球標杆城市提供堅實國土空間支撐。
結構優化思路突出
對於深圳公佈的這個2021年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
1、供給側放量
在2020年供地翻倍增長的高基數基礎上,2021年深圳供地再次增加24%,一方面貫徹了近年來深圳致力於供給側改革,從供給端放量來迎合需求的一貫思路。另一方面,也遵循了2月份自然資源部在部署「兩個集中「時提出的,2021年供地量要比」十三五「年均完成量要有所增長的思路。同時,計劃明確了三批次供地的時間節點,第一批次6宗用地已於4月14日集中發佈掛牌公告,第二批次用地將於6月底或7月初公告,第三批次用地將於9月底或10月初公告。
2、結構優化思路突出
首先,計劃供應居住用地363.3公頃,佔計劃供應總量的32.1%,佔比比存量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佔比(21%)明顯提高。彰顯了深圳向國際大都市看起的調整思路,國際大都市存量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佔比普遍超過了30%,很多在30%-40%。深圳未來邁向國際一流城市,就必須要在供地結構上做調整。滿足人口集聚對住宅及配套用地和空間的需求。
其次, 2021年的住宅用地中,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頃,按年增長18.9%,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頃,按年增長13.2%。公共住房用地和商品住房用地基本呈現「60:40「的狀態,契合了二次房改對於2035年公共住房佔新增住房60%的改革方向。而且,公共住房用地增長規模明顯高於商品住房。
再次,計劃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不少於37公頃,佔居住用地比例超過10%。符合自然資源部在部署「兩個集中「時提出的,本年度要單列租賃用地供應,佔比不低於住宅用地的10%。從目前披露的數據看,北京這一佔比為30%,多數城市在10%上下,部分城市在9%-10%。儘管深圳此次明確的租賃用地佔比為10.2%,並未高出多少,但考慮到公共住房用地佔比很高的現實,其中部分也是租賃空間,實際供給的租賃住房佔比會更高。
最後,前海民生供地佔比25公頃,超過了全部建設用地41.6公頃的一半,其中居住、人才住房用地,供應用地面積6.1公頃。在前海商辦前期大規模建設,並出現過剩的情況下,前海積極調整供地結構,貫徹職住平衡、產城融合發展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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